事件: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一、构建系统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强调提升再生水利用效率
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文件主体强调了构建系统化的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尤其强调提升再生水的利用效率指标,对缺水城市及京津冀地区的再生水利用率提出更高要求,表明了节水、治理均衡发展的治水思路和顶层设计。
二、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实施重点工程,再生水市场有望进一步释放
文件要求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就不同领域水资源化利用方式提出分类建议及宏观指导,同时要求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和试点以做示范,以期后续的推广普及。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政策思路对水环境治理及利用做出计划性、系统性的明确指导,后续再生水利用及相关污水处理业务发展有更为明确方向,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释放。
三、完善财金政策,构建健全价格机制推动
财政经济上明确将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探索开展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落实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等。财金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采用多元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参与投资,有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带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提质增效。
《意见》提出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市场化的定价方式以及鼓励政府付费的方式将更有助于价格机制的梳理和完善,对相关业务的开展更有效率。
综上,政策设计将利好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的构建,从量化目标到构建方式、重点推进领域均指明方向,导入更为市场化机制落实财金制度和价格机制利于带动多元主体参与污水资源化投资,相关市场有望进一步释放和规范化。